用平等的心 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

曾任大法官.模擬憲法法庭指導教授

在二○一一年卸任大法官的道別儀式裡,曾經宣告要帶著對因果律和正當法律程序原則的兩個信仰,邁向人生的下一個階段。那個時候對人生的下一個階段,其實還沒有完整的具體想像,雖然已經接受交大科技法律所的專任講座聘書。職位向來不是所謂的具體想像,工作的具體內容才是。

唯一算是有具體想像的,是一定要開設模擬憲法法庭這個課程。所以後來縱使只讓聘書留作紀念,仍然在二○一四年春季學期,讓模擬憲法法庭課程開張。這個課程自始獲得臺北律師公會憲法委員會的支持,在李念祖主任委員、尤伯祥常務理事、劉昌坪委員積極推動之下,這幾年持續受到臺北律師公會贊助支持。他們三位都是模擬憲法法庭的重要推手。

模擬憲法法庭的原始目標,在於強化憲法教育並推廣法庭模式的法律教學。背後的想法,當然是改革司法,從法學教育做起,法學教育的改革,從學習憲法開始,學習憲法,從瞭解國家釋憲機制開始,瞭解國家釋憲機制,從親自操作釋憲程序開始。既然採取法庭模式,召開言詞辯論庭即屬必然。

第一屆模擬憲法法庭,首先選擇重審釋字第六六○號解釋,以稅法案件讓學生學習大法官審理案件流程。選擇稅法案件,為的是和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課程有比較相近的連結,另一個更重要的目的,則是嘗試為所有人民都會遇上的稅法事件,建立審查租稅規範的正當法律程序原則。

召開言詞辯論庭,選擇的則是同婚議題。之所以選擇同婚議題,起源於護家盟發起的反同婚大遊行。這個遊行的大陣仗、反對聲浪的高昂,令人震驚!而立法院修改民法親屬篇的提案和公聽會,已經努力甚久,卻好像沒有讓爭議緩和,反而激化對立?如果立法的路如此艱難,那麼這樣的爭論,有一天終究要走上法庭。但走進法庭,尤其是走進等同憲法法院的司法院大法官,也許同樣艱難,也許更艱難,因而察覺應該讓模擬憲法法庭挺身而出,成為解決社會高度爭議問題的平臺。

感謝同婚議題,讓模擬憲法法庭課程走出校園、走入社會,也得以開啟與公民團體合作的緣分。雖然因為反同婚方訴訟代理人對於模憲法庭程序的誤解,第一屆模憲法庭的言詞辯論庭,留下反同婚方未出現在法庭的遺憾,但是法庭中主張憲法保障同婚的鑑定意見,比喻生動,鏗鏘有聲,而聲請方訴訟代理人最後的陳述,令滿庭聽眾動容,甚至有人忍不住,忘了法庭不得鼓掌的規矩,竟要鼓起掌來。

因為機關方缺席的失誤,反倒讓模擬憲法法庭的核心價值「用平等的心,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」,更深深地刻劃出來;因為一方缺席的遺憾,更促成模擬憲法法庭勇往直前。

二○一四年唐獎第一屆法治獎頒給了南非憲法法院前大法官薩克斯(Albie Sachs),反對死刑的薩克斯大法官,鼓舞了模擬憲法法庭,因而選擇死刑違憲與否做為第二屆模憲的審理客體。

透過死刑違憲與否的辯論,第二屆模擬憲法法庭已經超乎設置模擬憲法法庭之初的想像。在三位國外鑑定人:薩克斯大法官、英國牛津大學刑事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佐藤麻衣(Mai Sato)、美國伊利諾理工學院戴維斯(Michael Davis)教授參與之下,一大步跨入國際社群。

對於同婚的違憲辯論,法庭之友的反應十分熱烈,聲請方雖然聲請傳喚法庭之友出庭陳述意見,因為機關方訴訟代理人反對,法庭為避免激化對立而駁回聲請。因此讓法庭之友有機會出庭陳述意見的構想,在第二屆辯論死刑的言詞辯論庭才付諸實現。

兩位被害人家屬王薇君理事長和李宣毅律師的剴切陳辭,是繼薩克斯大法官出庭陳述鑑定意見之後,法庭程序的第二個高潮,不同立場的他們,在陳述之後的真誠擁抱,是法庭工作人員三個月日夜付出的最大回報。王薇君理事長還在反廢死的陣營,但她已經和主張廢死的人找到共同努力的目標,這可以說是第二屆模擬憲法法庭第一個完成的重要成就。

反同婚、死刑違憲與否,其實也都是一種轉型正義的議題。今年,側身於轉型正義理論與實踐後段班的台灣,終於要在模擬憲法法庭踏開轉型正義的步伐。除了七位國內鑑定人之外,在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協力之下,也將邀請四位國際友人參與鑑定。聲請方的訴訟代理人,特別邀請新世代法律人,從最基礎的事實調查到法律論理的構成,與中生代的律師和學者共同組成律師團,他們是:周宇修、洪偉勝、陳之昱、鄭光倫、王世安、陳冠瑋、高毅、賴又豪、涂予尹、蘇慧婕助理研究員、黃丞儀副研究員,期待看見他們能夠推進有關轉型正義的憲法論述。機關方的訴訟代理人則都是身經百戰的執業律師,他們是:洪文浚、鄧敏雄、駱淑娟。他們在繁重業務之外,願意慨然扛起機關方訴訟代理人的重任,感謝他們奉獻公益的精神。

今年十一月十三日、十九日的言詞辯論,敬請期待!

模擬憲法法庭和司法院大法官如何對比?

究竟模擬憲法法庭和現行大法官有何差別呢?

模擬憲法法庭的程序,追求最大可能的公開透明,因為透明才能程序正當。做為司法改革的起點,模擬憲法法庭所採取的路徑,其實就是貫徹正當法律程序原則。透過模擬憲法法庭對正當法律程序的實踐,向擁有公權力的司法權證明,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是可能徹底實踐的,而且實踐的層次永無止盡、日新月異。因為人權的確保,只有在每日追求更進一步當中,才可能圓滿。

為了徹底實踐公開透明,從大法官的組成開始,就是公開接受各界推薦,推薦名單完全公開,遴選結果及基本標準也隨著名單而公告。要繼續努力的下一步,應該是讓大法官的遴選會議也能公開,遴選標準也能更明確精緻。

釋憲聲請書送進模擬憲法法庭,包括所有附件,都立即上網公告,模擬憲法法庭的審理流程也都在模憲網站查得到。模擬大法官所整理的辯論爭點、鑑定人的鑑定題綱、雙方訴訟代理人的所有陳述狀,以及言詞辯論庭的進行流程等等,均在模憲網站公開。最後,言詞辯論庭的筆錄、所完成的判決、模擬大法官的意見書,當然也在宣判之後,同時在網站公告,而作成判決所參考的各種文獻,也都可以在網站上看到。

模憲還把所有人當作法庭之友,請他們提供意見,法庭之友的意見可以在模憲網站刊登,甚至在言詞辯論庭,也准許聲請方和機關方聲請法庭之友出庭陳述意見。

不在法庭中公開對話,法庭根本不能稱為法庭,所以言詞辯論庭是模憲的必要正當程序。今年除了將於十一月十三日及十九日召開言詞辯論庭之外,更往前一步,增加召開程序準備庭。一般法庭中,不會讓鑑定人參與程序準備庭,但是模憲讓鑑定人自願參與,為言詞辯論程序進行各種準備。當然,準備庭的筆錄、法庭所做的各種裁定,各種函文也都會在模憲網站上公開。

如果和模憲在正當程序上的努力相比,司法院大法官在司法的正當程序上是完全不及格的。如果資源十分有限的模憲都能做到,有公權力的現行大法官不知道有甚麼理由推諉?模擬憲法法庭的存在和延續,來自社會中願意為司法改革奉獻的力量,仰賴他們無私的付出。他們之所以這樣努力,無非期待司法改革能從司法院大法官的改革開始,能因此提供一個司法院大法官的改革範本,讓從此以下的整個法院系統的改革,有憲法價值做為指導綱領。

模擬憲法法庭和現行大法官的差別何在?

最不希望的差別是:沒有拘束力的判決,有公信力,有拘束力的解釋,卻沒有公信力。